市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扬言爆炸事件
7月21日下午,一名男子闯进台州市公安局大院,声称带有遥控“爆炸物品”。市公安局随即启动反恐防爆处置预案,多警种协同作战、果断处置,成功制服该男子。经查,该男子自称携带的“爆炸物品”,并非爆炸物,手中的“引爆装置”系手机和充电器伪装。
21日16时40分许,市公安局门卫保安发现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现代越野车长时间停在市公安局大门口,引起警觉,上前询问。该男子精神恍惚,答非所问。17时整,该男子下车并突然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拿出一个类似遥控器的装置和一根带有小插头的电线,声称自己携带有“爆炸物”,坚持要求进入公安大院,不然就引爆炸弹。并趁保安打电话报告情况之机,进入市公安局大院内广场,继续扬言要实施爆炸。
17时许,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棉权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启动公安机关反恐防爆处置预案。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和“110”民警赶到现场,拉起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对市公安局大门口路段进行交通管制,指挥车辆绕道行驶。
市公安局在家领导陈棉权、许德佳、邵先富、周星耀、张敏、金建中、聂展云等随即先后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工作。市公安局刑侦、治安及机关相关警种警力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到达指定位置。现场处置工作迅速有序展开。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与该男子及时开展对话,稳定其情绪,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针对该男子声称带有遥控爆炸物,立即实施技术防范措施,防止该男子失控引爆。狙击手、排爆专家也进入相应位置就地待命。警方还安排防爆警犬进入处置现场。至此,现场置于警方的绝对控制下。
与此同时,刑侦、治安、派出所民警和相关技术警种协同作战,同步展开了对该男子的外围调查。迅速查明了该男子名叫池利荣,26岁,系路桥区峰江街道人,无业,有吸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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