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脚金莲(连载中)
(七十八)
东虎门是城东的一条老街,在我十几岁刚从山上搬到城里的时候我经常去那里,它离我现在住的地方有十几公里的路,后来因为旧城改造,所以那里一片繁荣的景象都逐渐转移到了新规划后的地方了。我晚上在外表上被迫作了一下改良,这自然是我爸的旨意,如敢违抗,我就得死!
衣服是一件白色衬衫,下面是一条很不好意思的深咖啡及膝裙子,加上一双白色帆布鞋,看上去是有那么一点朴素良民的味道,我爸看了之后马上充满自豪感,我从他脸上看到了一种无比自信的骄傲,难道,那个张老师比我想象的还糟糕?不然,我爸咋会有那么成就感呢?罢了,结果马上就分晓,因为等到林子喧一下楼我们就坐他的车子前去迎风破浪。
只是等了十分钟之后才看见林子喧他缓缓从楼梯上走下来,一身黑色的西服,身姿优雅挺拔,他的出现自然使天地间暗然失色,我等土包子就算穿上金缕衣也看不出有什么花样。他在晚饭期间一直默默寡言,我爸是个粗人,他才不管在座的各位有什么心情不心情的,他照样滔滔不绝地在说他张兄的儿子,那个数学教师。我一只耳朵进,另一只耳朵出,自然记不住什么。倒是这个林子喧,他反到一改常态,特别是在他看到我改良后的样子,整个人像是浸水了似的,尽显湿漉漉的郁闷。
“你怎么了?看不得我漂亮啊?”我有意抓起裙子的一角在他面前转了一圈。
“金叔,我们走吧。”他竟自顾自地扭头跟我爸说去了,害得我站在那里够臭美的。
车子里的空气很紧张,一路上林子喧紧绷着脸,我在后面坐着一直搞不明白他究竟怎么了,再看我爸,他好象也感觉到了这一点,竟然让他那么一张会说的嘴巴给封上了,幸亏大路宽敞,宝马车的马力足够几分钟就抵达东虎门街尾的那间“悦来酒家”。
当我们下车的时候离约定的时间刚刚差了十分钟,我想这一定是林子喧的主意,我爸他是根本不懂女人要...(详细内容请通过电脑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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