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二十五岁那年将自己的全部交给一个男人的时候,我就决定从今往后的日子都会跟随于他,不放弃,和不被抛弃。
而这个誓言不出三年就土崩瓦解。
我后悔多年前自己的一次冲动,那就是毫无理智地将自己嫁掉。如果时间能够倒回,我会去做个画家,尽管这只是我年少时的梦想,但我一定死心塌地,用心执着。
我要在洁白的纸上画下我斑斓的时光,那些美好的,纯真的。或悲鸣也是一件快乐的事,就像被所有的人遗忘,我一个人躺在无人的荒漠里,描绘一粒黄沙。即是全身破旧只剩下半片挡风的油布,这也是我欢喜的。
可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年,我开始厌恶眼前的虚伪与欺骗。它们就像阴沟地里的土壤,闷湿和腐烂。
也许,我人生最大的成就就是一口气生了两个儿子,他们从头到脚都与我不同的,他们除了是男性外,更没有天生的忧郁。所以,他们会为了一根多余的薯条争执,会为一只踩到的蚂蚁欢呼。
我融入不了他们的世界,他们笑的时候我回忆,他们哭的时候我也回忆,并不是满足了现状,而是感觉到了无比的虚空。
在他们长到三岁的时候,我就把他们交给了两个年轻的保姆。我开始远离他们,因为我的宠爱已不够他们挥霍。但我相信有一天他们终会明白,我是那么地珍爱他们。只是,我失去的,远比得到他们的欢乐多得多。
我所嫁的男人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广告商,他符合了我当年的择偶标准,高大英俊,在他稠密的睫毛下,参合了一对华丽而伤感的眼神。他说过要和我白头到老的,可现在想想,这句话就连一片落地的鸡毛都不如。
他很少用眼睛看着我,并且他还说,他娶我是他这辈子最感后悔的事。初始听到的时候,我心伤了一夜。后来就当是耳风在吹了。我清楚他的心里,他一直憎恨我,因为我在某一天里知道了他情人的名字。其实他应该做得像个英雄一样,至少在我的面前,他可以轻易地笑。
我试图挽救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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